為強化自我監督,防范化解風險,吉林省紀委監委近日出臺《關于完善省紀委監委機關紀檢監察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的實施意見》,重點針對完善內部權力運行流程、完善線索處置和辦理工作、加強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措施使用監管、常態化開展權力運行和崗位風險排查、落實打聽干預監督工作報告備案制度、加大問責處理力度等進行系統規范。
該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初,吉林省紀委監委機關集中開展了權力運行情況和崗位風險摸底排查,調研發現,在監督檢查、線索辦理、處理處分、綜合保障、隊伍建設5方面27項權力中存在154個風險隱患。“特別在行使監督檢查、談話函詢、初步核實、審查調查、處理處分等重要部位、關鍵權力運行過程中廉潔風險突出。”
針對這些問題,該省紀委監委機關部署機關及各部室推進內部監督管理制度建設,做好立、改、廢工作。在此基礎上,該省紀委監委機關從完善權力運行流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加大問責處理力度3方面著力,健全11個方面20項制度,并配套完善25項措施,形成《實施意見》;再配套若干個部門內部規定,構建了委機關紀檢監察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1+20+N”制度體系。
“聚焦重大事項、重點崗位、重要環節權力運行,《實施意見》織密自我監督網絡,嚴格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機關各項紀檢監察權力運行的監督。”該負責人介紹,《實施意見》突出強化內部監督管理主體責任,對貫徹落實進行了任務分解和責任劃分,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履行職責不力的精準有效問責,對違紀違法用權行為堅決查處,實現有權必有約束、用權必受監督。聚焦執紀執法關鍵權力,《實施意見》嚴格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措施審批、使用和管理,明確案件監督管理室加強審查調查措施使用監管的職責。“實踐中,我們通過核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部門措施使用臺賬,查看審批文書,調閱音像資料等方式,定期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部門依規依紀依法使用措施情況進行監督,嚴防擅自擴大措施使用范圍、延長措施使用時限等問題。”該室負責人介紹說。
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在《實施意見》中,每項制度措施明確規定了制定完善、推動落實的責任部門。圍繞抓好制度貫徹執行,該省紀委監委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合力推動落實。各部門通過經常性排查,發現權力運行風險,及時研究防范制度措施。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定期調度、總結歸納,及時提出意見建議。(通訊員 李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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